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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發呆。
拿著筆望著前方,沒有對焦地失神。


在本子上用新買的魔擦筆假裝用功地在抄筆記
其實只是在白紙上一遍一遍寫著他的名字,然後擦掉
像得了某種強迫症一樣,寫上再擦掉,寫上再擦掉
她多麼希望他的名字也是用魔擦筆寫在她心上的
這樣只要用橡皮屁股輕輕摩擦字跡,他就會永遠消失

她想念,想念他們曾經度過的短暫時光
想念他潔白的牙齒燦爛的笑
想念他認真的模樣,說笑的模樣
想念他吃布丁一臉滿足的樣子
想念他的聲音,想念他的語言

用統一大布丁與瑰柏翠gardener想念一個人
最後她居然只能這樣想念他的時候
才終於發現,想念太多,可以回憶的卻太少


然後她終於懂了,弄懂了。



或許她愛上的只是感覺,而不是他
就像挨著他坐的時候,那種錯覺一樣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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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nod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